文化石采购(2024-JKFDWA-W4005)(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1二、项目编号:2024-JKF
三、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止。
四、项目概况:拟采购两块文化石用于院内文化建设陈列,整体预算不超过8万元。
(一)技术要求
1.材质:天然青石或者岩层石,没有经过人工切割、打磨、雕琢,文化石纹路清晰明亮、自然庄重。
2.尺寸:放置于4米*4米方形展台,石头尺寸基本限定为3.6米*2.5米*1.9米(长、宽、高),实际尺寸与限定尺寸上下误差不超过15厘米。
3.造型设置:整体呈横型“山”字,正反面均需雕刻两个80厘米左右大字(具体字样由采购人提供)。
(二)经济及商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需满足全部技术及经济要求,且报价供应商需承担石头运输、吊装、雕刻、加工等费用,除此之外无其他任何增项。
2.报价人需提供不少于5个样品供挑选,并将样品照片附加在报价文件中(每个样品均需提供正反面照片)。
3.本项目全部款项待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
4.交付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交付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价人需具备石材加工、雕刻营业资质(以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六)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公司近12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八)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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