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1
招标编号 |
GN2024-06-1939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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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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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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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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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租赁服务,包括租赁合同期内的ZQ1800/18/37型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含电液控制系统)、ZQ4000/20.6/45型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含电液控制系统)的租赁服务,调试完好后的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煤矿,含往返运输、技术服务、技术资料、设备维修等;实际结算以实际租赁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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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
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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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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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对应型号液压支架(ZQ1800/18/37型、ZQ4000/20.6/45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https://www.aqbz.org/#/zscx)。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租赁/售卖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供租的各种规格支架及支架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现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手册》要求。(须提供承诺) 5、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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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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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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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获取文件的时间 |
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6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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