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单位金鸡山营区综合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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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单位金鸡山营区综合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1项 |
服务范围与内容: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若有)、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取得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9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咨询资质:应具备工程咨询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
②监理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③造价咨询资质: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拟派出本项目的工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包括:
(3)-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
(3)-2监理员1人: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
(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造价人员至少包括:
(4)-1土建专业造价人员1人。
(4)-2安装专业造价人员1人。
注:评标时,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监理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进行评审,其他人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配备,但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也不对此进行评审。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安排承诺配备的造价咨询项目部人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及监理项目部人员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汇总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采购人核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工程咨询资质单位,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2)若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3.1.1~3.1.7条款的资格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磋商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未明确的以牵头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5)使用联合体磋商方式参与本次磋商的,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完整填写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7)联合体磋商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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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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