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甲包)采购公告

2024-04-12
3.项目名称: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甲包)

4.预算金额:人民币2,166,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166,000.0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甲包)

1

详见招标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原件备查)。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0:00至2024年04月24日08: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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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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