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功能食品小微科创园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2024-04-12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37387.24 ㎡(合 56.1 亩),总建筑面积36209.4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39.43㎡,地上建筑面积35769.98㎡。拟建设7栋丙2类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等配套用房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2 建设地点: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路中段。
2.3 资金来源:政府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2.4 工程总投资:9653.16万元;
2.5 计划工期:10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总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报审、设计技术交底、后续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等。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验收合格。
2.9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采购、包设计、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移交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施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2)设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2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出具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记录单)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和投标文件中若无特别要求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4 月13 日至 2024年5月12日,(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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