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4-4)实验用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12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4-4)实验用设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实验用设备采购 签订合同后60天 3331付款 276,500.00 3,00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货品发出前付30%,货到后调试完毕付30%,质保期满后付10%(质保期为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实验用设备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同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同产品经销合同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4/17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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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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