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局检验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 3.工程规模:新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2500㎡及配套基础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4004006240316001001 |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局(药品监管局)检验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包含实验室基础配套装备、洁净区内装饰装修、排风系统、新风空调系统、通风自控系统、集中供气系统等相关内容,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下所述,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补疑。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货物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其中经销商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该项目的代理授权(含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所有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国家认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5.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6.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资料。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只要当事人被列入黑名单时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19日 23时59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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