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齐云山镇岩脚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齐云山镇岩脚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行审[2024] 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齐云山镇岩脚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 HJXGC2024G023

2.3建设地点:休宁县齐云山镇

2.4建设规模: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齐云山镇岩脚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86.18万元。

2.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齐云山镇岩脚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4861824.57元    

2.10项目性质: 市政公用工程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9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万贰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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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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