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气体探测仪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5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气体探测仪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气体探测仪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气体探测仪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为保障气体探测仪的稳定性及准确性,2024年计划对山东公司管辖的生产、办公、后勤区域内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固定式有毒气体探测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氧气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复合检测仪进行检定(校准)工作(固定式气体探测器工作方式为现场检定(校准);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工作方式为现场或邮寄设备检定(校准),并出具符合要求的证书、报告。

2.3 服务期/交付时间: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服务期为1年。合同履行期内,当年服务应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次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或原中标费率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服务地点:山东公司所属输油气场站、阀室以及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办公驻地。

2.5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山东公司管辖的输油气场站、阀室以及办公驻地的1656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261台固定式有毒气体探测器;

第二标段:山东公司管辖的输油气场站、阀室以及办公驻地的268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116台便携式氧气检测仪、190台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144台便携式复合检测仪。

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一与标段二兼投不兼中,如标段一、标段二在报名截止日后,两个标段报名人数均为3家,且投标人均相同,则标段二招标失败。在前序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不再参加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授权项目和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如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项气体检测仪检定(校准)类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项目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用户评价资料、100%结算发票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3.4.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成员至少6名(负责日常检定(校准)人员不少于4名,特殊时期增补检定(校准)人员不少于2名,配合响应招标人特殊时期或紧急检定(校准)等事宜)。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合同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3.5.2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须具有1项在类似项目中任职对应岗位的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证明材料(要求及须提供证明材料同3.3业绩要求)及下列材料任意一项:

3.5.2.1 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3.5.2.2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5.2.3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如项目经理代表签字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5.3 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4名日常检定(校准)人员均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清晰可识别的证书编号并附对应资质证书查询链接。

3.5.4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拟配备人员在未完成本年度项目工作的情况下,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至2024年4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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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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