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5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一标段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一标段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700000 |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二标段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二标段 |
环境评估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三标段 |
宁东基地灵武、马家滩和红墩子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编工作三标段 |
水资源保护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30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节能、环保(具体优惠政策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5 19:10:00 至 2024-04-2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