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计算机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2024-04-15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计算机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标讯区域:中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登录后查看)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计算机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管理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计算机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
200000.00元 |
详见评审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到之日起30日历日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获取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评审文件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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