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电子卖场供应商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电子卖场供应商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提供办公用品及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已入住电子卖场3.3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查询截图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3.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截图,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7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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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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