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校区一食堂一、二楼增加油烟抽排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61、项目编号: GZZC-2024ZC-1-066
2、项目名称:花溪校区一食堂一、二楼增加油烟抽排设备购置
3、预算金额: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 )。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06月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2023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税收为季度缴纳的,应提供最近一季度的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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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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