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流体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流体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技术规格书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清单见下表)

包号

名称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分包金额      (万元)

备注

P1

水物理设备

测温仪(含7套深井测温仪)

36

521.5

核心产品

水位仪

20

 

水温水位综合观测仪

4

 

流量计

7

 

气象三要素观测仪

62

 

P2

测氡设备

 

测氡仪(数字)

37

505.00

 

测氡仪(人工)

9

核心产品

高精度测氡仪

1

 

高精度标准测氡仪

4

 

P3

水化学设备

 

二氧化碳在线分析仪

29

623.60

核心产品

测汞仪(数字)

4

 

测汞仪(人工)

1

 

痕量氢在线自动分析仪

31

 

测氦仪

2

 

甲烷仪

3

 

P4

流体基准站实验室设备

高精度水汞仪

4

520.00

 

离子色谱仪

4

核心产品

气相色谱仪

4

 

超纯水机

4

 

化学分析辅助设备

4

 

P5

异常核实装备

便携式电子水位仪

1

295.20

 

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

1

 

井下电视

1

 

便携式pH仪

1

 

便携式电导率仪

1

 

流速计

1

 

便携式离子色谱仪

1

核心产品

便携式测氡仪

1

 

便携式测汞仪

1

 

便携式CO2仪

1

 

便携式测氢仪

1

 

便携式测氦仪

1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氢氧同位素仪

1

 

本次招标分五个包进行,供应商对所投项目须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预算金额:2465.3(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

交货安装调试时间:抽检设备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未抽检设备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部分设备按采购方要求根据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开展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代理商;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须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4 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日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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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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