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海上固定设施发证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7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海上固定设施发证检验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冀东油田海上固定设施进行检测和发证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定期检验以及以上设施相关的改、扩、建工程进行临时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及证书。
2.2 招标范围:对南堡1-1人工岛整体设施及岛体、南堡1-2人工岛整体设施及岛体、南堡1-3人工岛整体设施及岛体、南堡4-1人工岛和南堡4-2人工岛整体设施及岛体、1-1D至1-3D混输管线及注水管线、1-1D至1-2D混输管线及注水管线发证及换证检验服务,南堡1-3导管架平台,南堡1-29导管架平台、南堡4-2人工岛至南堡403x1平台海底管线等,以及相关的改、扩、建工程设施进行临时检验和图纸审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18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类别包含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业绩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①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⑤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人员要求:
1.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中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出具书面承诺函;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中油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 拟派涉海人员取得有效的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或投标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日内取得。
3.7投标人出具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11:30:00时至2024年4月22日11: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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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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