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度公用工程部用煤质活性炭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7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度公用工程部用煤质活性炭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用煤质活性炭,数量36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项目计划资金(含税): 432 万元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4交货要求:
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5日内到货
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2.5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活性炭或水处理用过滤材料等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以评标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04-17 17:00:00至 2024-04-22 23:59: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5-08 09: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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