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菲达-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窑头、窑尾电袋收尘器电场修复施工采购公告

2024-04-17
1. 项目名称: 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 窑头、窑尾电袋收尘器电场修复施工。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 窑头、窑尾电袋收尘器电场修复施工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4-05-09 00:00:00工期15天

交货地点: 新疆吐鲁番圣雄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验收后付款90%,质保10%; 承兑/电汇; 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机电工程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5)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21-01-01 00:00:00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电(袋)除尘器电场检修业绩1只或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它:提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须上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5)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4.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4-22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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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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