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2025年度消防泡沫液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7
一、招标人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2025年度消防泡沫液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 100% 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公司采购工作总体安排,目前消防泡沫液相关要求已经确定,具备采购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山东公司消防泡沫液的中标人和相应物资的综合单价。山东公司消防泡沫液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山东公司所管辖范围两个年度内拟开展工程项目、维检修项目、零星定额维修等消防泡沫液物资需求。框架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内两年,框架执行范围为山东公司所属单位(含合资公司)所管理管线(含输油气站及阀室)。

2.2 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技 术 参 数 及 配 置

单位

预估数量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3%(AFFF、-1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200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3%(AFFF、-2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10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3%(AFFF、-3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10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6%(AFFF、-1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5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6%(AFFF、-2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5

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6%(AFFF、-3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

5

注:采购清单所标记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执行金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需为山东公司储备50 m³3%(AFFF、-10℃)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液作为应急储备

2.3 服务期/交付时间: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两年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交付时间:下达框架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开始交货,于下达框架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交付(服务)地点:山东全境所辖管线。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若有效投标人为四家及以上:第一名为主力供应商,第二、三名为辅助供应商,原则上第一名主力供应商份额不低于50%,第二名辅助供应商份额不高于30%且不保证份额,第三名辅助供应商份额不高于20%且不保证份额。(2)若有效投标人为三家:第一名为主力供应商,第二名为辅助供应商,原则上第一名主力供应商份额不低于60%,第二名辅助供应商份额不高于40%且不保证份额。(3)若有效投标人为两家且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的: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4)若有效投标人为一家: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如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30℃(或低于此温度)AFFF水成膜泡沫液和1项6%-30℃(或低于此温度)AFFF水成膜泡沫液销售业绩。提供业绩中产品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1)、(2)、(3)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入围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至2024年 4 月 22 日 17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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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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