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市全市道路交叉路口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示范路创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全市道路交叉路口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示范路创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工程规模:对G328(G15西场高口-老丁线段)、G204(G328以南段)、S353(G204-通榆路段)、环城线(G204-连申线大桥)、开元大道、开发大道(G328以北段)、双楼路、红富路、金港大道以及长江路(通榆路-千禧大桥段)等10条道路实施标准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3)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雨污水、交通工程、电气照明、绿化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③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④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90 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注:本项目工程分阶段实施,部分工程先行实施,请交易响应人考虑实际服务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2.10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5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且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8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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