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招标公告

2024-04-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下达项目,主要用于井下测试仪器(同心一、二代测调仪,电子压力计,超声波流量计及液压举升装置)的标定与维护。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65.4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部门颁发的压力计量考核证书及流量计量考核证书。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同心测调仪/流量计/井下电子压力计制造或维护或修理业绩。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2人,其中低压电工1人,数控车工1人。低压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低压电工操作证,数控车工持有数控车床操作证。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应人员操作证。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04 月 18 日至2024 年 04 月 24 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