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室外一体化机柜改组装式机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8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一体化机柜改组装式机房产品及相关配套件采购,采购组装式机房2舱(空调侧式)、组装式机房2舱(空调背式)、组装式机房3舱(空调侧式)、组装式机房3舱(空调背式)、组装式机房4舱(长条型)、组装式机房4舱(四方型)及其配件,预估规模:3899.28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后到为准,总部如另有要求,按总部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组装式机房2舱(空调背式)不含空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25 |
湖北省内16个地市 |
2 |
组装式机房2舱(空调侧式)不含空调 |
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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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装式机房3舱(空调背式)不含空调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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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装式机房3舱(空调侧式)不含空调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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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装式机房4舱(四方型)不含空调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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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装式机房4舱(长条型)不含空调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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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5P民用单冷空调(必选件,必须与机柜组合使用) |
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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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P单冷民用空调(必选件,必须与机柜组合使用)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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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直流配电盘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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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流配电盘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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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腐/生态木美化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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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9英寸安装架 |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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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控摄像头支架 |
115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1名 |
40% |
/ |
2 |
第2名 |
28% |
/ |
3 |
第3名 |
17% |
/ |
4 |
第4名 |
10% |
/ |
5 |
第5名 |
5% |
/ |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安装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安装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安装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2.4 检测报告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
2.5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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