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南京电信云网安实验室业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了建设云网安实验室中的重要业务支撑系统,用于提升云网安实验室的安全防护能力,具体建设内容为安全资源池、漏洞与威胁情报库、数据防泄漏(DLP)系统、未知威胁检测系统等。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安装、调试期

免费质保期

质量要求

1

实验室业务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书

南京,甲方指定地点

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原厂质保

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规范书要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分项含税限价【详见报价清单】以及最高投标含税限价【2369000元人民币】,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分项含税限价以及最高投标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供货授权函。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累计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同类或类似产品是指:网络安全产品或数据安全产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备制造商提供的安全能力资源池、漏洞与威胁情报库、数据防泄漏(DLP)系统、未知威胁检测系统的供货授权及质保承诺。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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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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