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直流电源柜设备采购方案招标公告
2024-04-19本招标项目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直流电源柜设备采购方案(AGGYJTHGZHD240419122514)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财务状况良好
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3. 投标人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3.1 供货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2 企业类型:要求具备直流电源设计、制造、生产的企业,能进行试验验证并分别取得型式试验报告。
3.3 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3.4 企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实缴)。
3.5 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3.6 质量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7 其它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8 业绩要求:100Ah直流柜产品供货业绩。
3.9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 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在评标后,对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投标资料原件审查,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 上传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12 其它要求:
3.12.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2 提供注册资金实缴证明。
3.12.3 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直流柜型式试验报告。
3.12.4 提供投标产品100Ah直流电源柜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12.5 本次招标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无效 )。
3.12.6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要及时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4. 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4.1 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国标及技术要求.
4.2 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见技术要求附件)。
4.3 其它要求:供应商负责招标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和质量检查。
5. 验收方式、要求:
5.1 产品按技术协议在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5.2 满足技术协议中验收标准的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投标方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必须投满标,分项报价,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单品种价格执行中标候选人报价。
6.2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3 经核实,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4 本标包整包低价1家中标。按整包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整包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5 投标报价为不含税、含运费(到项目建设场地)、含设备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含制造厂家技术培训、应用地培训的往返车费、食宿费、教师费等、以及安装后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120小时)费用。
6.6 付款方式:挂账月起第四个月结算90%(以现行付款政策为准),留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6.7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货到现场。
7. 其它规定:
7.1 各投标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对应招标产品要求,满足使用单位使用需求。
7.2 如投标产品型号及参数等与招标产品不同,投标方必须注明对应型号及参数,同时提供对应样本资料,以便审核符合性,不接受备件负偏离。
7.3 需求交货期:按实际签定的合同交货期执行,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7.4 投标方必需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7.5 招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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