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园博园住宅三期工程监理 已由
中直管理局 以
中管基发[2016]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国拨10%,自筹9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园博大道西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39.42万平方米。其中Ⅰ标段地上建筑面积约16.5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Ⅱ标段地上建筑面积约7.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5万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20274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218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园博园住宅三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节能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及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全部室内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包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居住类或办公商业类建筑工程项目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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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24 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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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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