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铁塔某区义务教育能力提升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9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采购智慧黑板155块、壁挂展箱155台、无线麦克风155支、校级数据台155台、智能笔155只、班班通运维管理软件155套、有源音管理平台6套并完成信息化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付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交付期 |
甲方指定地点 |
1 |
智慧黑板 |
155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
甲方指定地点 |
2 |
壁挂展台 |
15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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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笔 |
15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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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班班通设备运维管理软件 |
155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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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源音箱 |
155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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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线麦克风 |
15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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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校级数据管理平台 |
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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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息技术服务 |
1批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4331936.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2份且合计金额为400万元。若为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分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青海省级投标人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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