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台柜设备采购公告

2024-04-22
1.招标条件

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台柜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部电厂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角,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3台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已于2007年全部投运,本期工程为二期工程,建设2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三期预留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扩建条件,总规划容量约为5000MW。

本期工程计划2022年10月底主体开工,2台机分别于2024年3月、2024年5月投产。

2.2招标范围:化学实验室设备的功能设计、安装和试验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以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如事后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上报相关部门。

注:

1)投标人除了按《投标承诺函》提交承诺外,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查询页面截图,因截图内容不全而对评标造成实质影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涉及的内容外,上述情形在评标阶段以《投标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如事后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上报相关部门。

3.5业绩要求:

从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至少1个的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及台柜的供货合同业绩。

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有效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金额、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