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拖车翻胎、内胎及垫带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本招标项目拖车翻胎、内胎及垫带年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下属码头运营的企业,是泉州地区最大的专业码头经营商,也是国内五大内贸集装箱码头之一,兼营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以总吞吐量计算,年集装箱吞吐量在一百万TEU以上。
本次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一个标段进行招标,范围涵盖拖车冷翻商品胎、冷翻加工胎、内胎及垫带等,详见附件1《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拖车冷翻商品胎、冷翻加工胎、内胎及垫带年度采购项目报价清单(2024年)》。
本项目将采用“直接签订”的方式,即在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年度框架协议”,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供应商,有效期12个月,其后具体的“采购合同”由招标人直接与中标人或中标人指定代理人签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为投标人主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翻胎加工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须具备在交货地点随时供货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状态;
(3)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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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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