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特庸镇永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2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特庸镇永丰社区居民委员会。

1.2工程名称:特庸镇永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特庸镇境内。

1.4工程内容:实施特庸镇永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围墙、公共厕所、场地、雨水污水管网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7资金来源: 自筹。

1.8最高投标限价:44.5947万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

1.10计划工期:30天(日历)。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各报名单位需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本项目的现场情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我方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从2024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同意因此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5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款(包含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照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8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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