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生物质炉具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3项目编号:Jp3-210122-00014
项目名称:生物质炉具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74,000.00
最高限价(元):4,7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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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需求
1、包组划分:
本项目分两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自行确定优选顺序。
2、本包组采购数量及安装地点:
采购生物质压块炉具2170台,明细如下
序号 |
安装地点(镇街名称) |
生物质压块炉具数量(台) |
1 |
朱家房镇 |
420 |
2 |
六间房镇 |
370 |
3 |
于家房镇 |
260 |
4 |
大黑岗子 |
260 |
5 |
老大房镇 |
240 |
6 |
城郊街道 |
200 |
7 |
满都户镇 |
160 |
8 |
蒲西街道 |
50 |
9 |
牛心坨镇 |
210 |
合计 |
2170台 |
上述数量为初步调查数量,因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因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类型发生变化(炉具大小或炉具样式),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
二、货物技术要求
1、工作原理:
生物质炉具是指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是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通过专用设备将生物质原理压缩成规则形状以增加其密度的固体燃料),通过机械或自然送风,使燃料在炉膛内燃烧,可替代农村传统燃煤炉具。
2、技术特点:
生物质炉具与农户传统取暖方式相似,具有安装便捷、操作简单、点火迅速、可连续上料等特点,便于农村居民学习使用,燃烧效率一般可达50%以上,燃烧时少烟无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传统散煤取暖,有利于改善室内外环境与空气质量。
3、技术要求:
(1)产品符合行业标准《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 34006-2020)、《清洁采暖炉具试验方法》(NB/T 34005-2020)
(2)生物质采暖炉具的采暖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1级要求;炉具采暖效率>7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150mg/m3,一氧化碳<0.10%;烟气黑度级≤1。
(3)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供热量、采暖效率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前款参数,并满足前款规定,检测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投标炉具型号一致。
(4)吸热水套使用铸铁时,壁面厚度应不小于4mm;使用碳素钢时,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应不小于3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2mm。
(5)农房面积80平米以下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9kW;农房面积80-100平米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12kW;农房面积100平米以上时,使用额定供热量不小于14kW的炉具
(6)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炉具安装位置与卧室相通的应有隔离措施,并设置对外通风口,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炉具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烟囱管径不应小于炉具出烟口直径,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无泄漏,不准许在烟囱内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
(8)炉具装配安全防爆装置,性能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9)炉具应具有防止回火措施。
三、安装要求
1、坚持一户一设计,将每个农村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
2、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其他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
四、售后服务
1、投标人对其产品的“安装设计、包修保修、售后服务”及其所供应产品,给予住户5年“免费包修期”和10年内的“有偿保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有偿保修期”内要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在辽中区设立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企业须设立 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针对用户反映问题做到“两小时到场、一小时解决问题”,确保用户正常取暖。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2023年09月30日前货到安装完成。2023年10月15日前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2023年09月30日前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3、结算方式:以农户实际安装的数量为依据,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4、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格,设备配套使用的水暖管材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损耗费、各阶段检验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等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5、质保期:整体免费保修5年,超过质保期后,中标企业应按材料成本价进行维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售后服务: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
7、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9月30日前货到安装完成。2023年10月15日前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226,000.00
最高限价(元):6,2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包组划分:
本项目分两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自行确定优选顺序。
2、本包组采购数量及安装地点:
采购生物质压块炉具2830台,明细如下:
序号 |
安装地点(镇街名称) |
生物质压块炉具数量(台) |
1 |
肖寨门镇 |
700 |
2 |
茨榆坨街道 |
600 |
3 |
冷子堡镇 |
450 |
4 |
潘家堡镇 |
230 |
5 |
杨士岗镇 |
220 |
6 |
蒲东街道 |
200 |
7 |
刘二堡镇 |
200 |
8 |
养士堡镇 |
230 |
合计 |
2830台 |
上述数量为初步调查数量,因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因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类型发生变化(炉具大小或炉具样式),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
二、货物技术要求
1、工作原理:
生物质炉具是指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是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通过专用设备将生物质原理压缩成规则形状以增加其密度的固体燃料),通过机械或自然送风,使燃料在炉膛内燃烧,可替代农村传统燃煤炉具。
2、技术特点:
生物质炉具与农户传统取暖方式相似,具有安装便捷、操作简单、点火迅速、可连续上料等特点,便于农村居民学习使用,燃烧效率一般可达50%以上,燃烧时少烟无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传统散煤取暖,有利于改善室内外环境与空气质量。
3、技术要求:
(1)产品符合行业标准《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 34006-2020)、《清洁采暖炉具试验方法》(NB/T 34005-2020)
(2)生物质采暖炉具的采暖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1级要求;炉具采暖效率>7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150mg/m3,一氧化碳<0.10%;烟气黑度级≤1。
(3)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供热量、采暖效率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前款参数,并满足前款规定,检测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投标炉具型号一致。
(4)吸热水套使用铸铁时,壁面厚度应不小于4mm;使用碳素钢时,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应不小于3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2mm。
(5)农房面积80平米以下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9kW;农房面积80-100平米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12kW;农房面积100平米以上时,使用额定供热量不小于14kW的炉具
(6)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炉具安装位置与卧室相通的应有隔离措施,并设置对外通风口,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炉具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烟囱管径不应小于炉具出烟口直径,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无泄漏,不准许在烟囱内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
(8)炉具装配安全防爆装置,性能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9)炉具应具有防止回火措施。
三、安装要求
1、坚持一户一设计,将每个农村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
2、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其他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
四、售后服务
1、投标人对其产品的“安装设计、包修保修、售后服务”及其所供应产品,给予住户5年“免费包修期”和10年内的“有偿保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有偿保修期”内要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在辽中区设立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企业须设立 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针对用户反映问题做到“两小时到场、一小时解决问题”,确保用户正常取暖。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2023年09月30日前货到安装完成。2023年10月15日前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2023年09月30日前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3、结算方式:以农户实际安装的数量为依据,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4、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格,设备配套使用的水暖管材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损耗费、各阶段检验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等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5、质保期:整体免费保修5年,超过质保期后,中标企业应按材料成本价进行维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售后服务: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
7、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9月30日前货到安装完成。2023年10月15日前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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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3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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