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太湖度假区无人机遥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3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11
项目名称:2024年东太湖度假区无人机遥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计数量(项/次) |
最高限价(元) |
小计(元) |
1 |
无人机定期采集太湖新城全域遥感影像图及比对工作 |
5 |
200000 |
1000000 |
合计 |
1000000 |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利用遥感监测手段利用无人机对吴江区太湖新城的全区域约180平方公里的监测区域进行航空数据采集,获取基础影像数据,影像分辨率优于0.2米,划出重点范围要求达到全覆盖。同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得到经镶嵌融合后的无人机遥感影像图,并对前后影像进行比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民航局颁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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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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