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境内,与在建的垣曲一期抽水蓄能电站相邻。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装机容量1200MW,连续满发利用小时数6h,额定水头367m。电站建成后,以2回500kV线路接入500kV宽邦变电站,供电山西电网,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站址区属板涧河流域,上水库位于解峪乡黑石沟沟首,流域面积为1.49km²,正常蓄水位790.00m,死水位765.00m,调节库容820×104m³,上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面积568.87亩;下水库位于解峪村槐坪组上游约800m的黄河一级支流板涧河上,流域面积为290km²,正常蓄水位387m,死水位360m,调节库容992×104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面积808.19亩,水库长4.29k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完成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独立评估服务,负责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独立评估细则;负责采用调查、对比等方法,对移民安置前后的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建设征地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实施管理工作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具体报价范围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解峪乡
招标控制价:113.46万元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征地竣工验收完成止
质量标准:符合《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规范》NB/T35096-2017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水利行业)或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须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并有能力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30日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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