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区及基建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区及基建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2024-2027年厂区及基建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等。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以投标人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及《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方必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人力、物力、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或者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报价。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物业(物业的委托方非同一法人)管理的实施业绩(年度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

注: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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