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3〕275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1.2建设地点:射阳县合德境内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4年9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及施工设计配合服务;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加保温层、屋顶换瓦、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玻璃幕墙更换、落水管更换、雨污水管道分流、楼道公共平台雨污水管网改造、化粪池拆除重建、增设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网络通信弱电管线入地、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排水等管线序化、破损道路拆除重建(进出小区的主路摊铺沥青路面)、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围墙修缮粉刷出新、增设物管用房、拆除违章建筑、老旧车库出新、屋顶破损部位修复、消防供水开户、充电桩、照明、监控等用电开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土建。各楼栋凡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配合预留电梯井位置供日后加装,避免重复建设等。充电桩(棚)、微型消防站、垃圾收集厢、增设物管用房,此四项根据小区现状,能装尽装、能建则建。

2.1.4最高投标限价:11736.41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周期)。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6月,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起算)。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

2.1.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方式。

2.1.8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优良。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加保温层、屋顶换瓦、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玻璃幕墙更换、落水管更换、雨污水管道分流、楼道公共平台雨污水管网改造、化粪池拆除重建、增设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网络通信弱电管线入地、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排水等管线序化、破损道路拆除重建(进出小区的主路摊铺沥青路面)、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围墙修缮粉刷出新、增设物管用房、拆除违章建筑、老旧车库出新、屋顶破损部位修复、消防供水开户、充电桩、照明、监控等用电开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土建。各楼栋凡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配合预留电梯井位置供日后加装,避免重复建设等。充电桩(棚)、微型消防站、垃圾收集厢、增设物管用房,此四项根据小区现状,能装尽装、能建则建。

(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等。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初步设计文件”、“小区改造建设标准(如果有)”、现行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 或 3.1.2 设计资质和 3.1.3 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9年4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担任“单项合同额(或合同估算额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或建安工程造价等)达 7000万元及以上的(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或老旧城区、或老旧片区、或沿街立面(出新)、或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或棚户区、或集镇、或商业街区、或商业城)改造(或提升、或整治、或工程内容类似的其他表述)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目加善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县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