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公告三次(第1、2包)招标公告

2024-04-2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RSNJ-F3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简要要求或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大兴区)

本项目为征集生活保障社会化干洗店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干洗店经营的商业服务。

3年,一年一签,根据每年履约情况考核,满意度达到85%的续签,不达标不予续签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

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丰台区)

本项目为征集生活保障社会化干洗店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干洗店经营的商业服务。

3年,一年一签,根据每年履约情况考核,满意度达到85%的续签,不达标不予续签

采购人

指定地点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经营模式:实行整体承包制,采购人无偿提供营业场所,按实际消耗缴纳水、电、暖气费等费用,设备维修维护自行承担。

3.经营需求:按照技术需要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洗、烘干、熨烫、洗运动鞋等服务;确保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4.价格要求:零售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并按约定折扣率优惠。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或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0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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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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