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某部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24二、项目编号:2024-JKEGZL-F3001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入驻时间和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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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某部干洗店社会化保障项目 |
合同采取期年签订方式。本合同首签时间不超过2025年5月31日,首签合同期满后,甲方视情与乙方续签,首签与续签总期限不超过3年。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进驻,地点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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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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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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