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本级2024年天津海事局综合业务楼保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项目编号:FZK2024-4-098
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海事局综合业务楼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天津海事局综合业务楼保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和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期间。
(5)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社保证明材料,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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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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