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VH性能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招标服务名称:NVH性能开发服务20240403001

2.2实施地点:根据具体委托项目需求确定

2.3服务期限:项目启动时间-2024年7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标段2:

2.1招标服务名称:NVH性能开发服务20240407001

2.2实施地点:根据具体委托项目需求确定

2.3服务期限:项目启动时间-2024年7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标段3:

2.1招标服务名称:NVH性能开发服务20240407005

2.2实施地点:根据具体委托项目需求确定

2.3服务期限:项目启动时间-2024年7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团队服务人员,其中应有至少2名8年以上整车NVH CAE工作经验人员,提供简历证明。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初至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例相关业绩,提交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开口框架协议,须提供委托单或者结算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20:00至2024年4月30日2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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