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等样品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800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1 |
2024年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等样品检测 |
1(项) |
否 |
4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样品后12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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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1投标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或其实验室所能够承担的样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所有的检测项目(以检验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的证书附表为准)(必须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一致)。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附表及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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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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