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上煤、除渣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单位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LYHC

2.2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上煤、除渣系统设备采购)

2.3招标内容:对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新建的2×70MW角管式层燃高温热水锅炉所配套建设相应的输煤系统设备及锅炉除灰渣系统设备等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设备的制造、供货、制作及安装;包括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货、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6交货地点:第二调峰热源厂(甲方指定地点)。

2.7交付使用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设备制造完成并进场,进场后30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1台×70MW及以上锅炉的上煤、除渣系统设备的业绩。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自2024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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