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通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5某单位通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邀请书
致: (被邀请单位)
1.采购条件
某单位通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十四五”规划专项经费。拟按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通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
2.2采购范围:通用仪器设备,具体内容见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检定证书 |
1 |
声学成像仪 |
1套 |
不需出具 |
2 |
动平衡分析仪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3 |
混合信号示波器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4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5 |
信号发生器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6 |
LCR数字电桥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7 |
可编程开关电源装置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8 |
三相调压器 |
1套 |
不需出具 |
9 |
红外热成像仪器 |
1套 |
不需出具 |
10 |
振动测试仪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11 |
油液固体污染度检测仪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12 |
油液水分检测仪 |
1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13 |
阻抗分析仪 |
2套 |
第三方计量机构出具 |
备注:1.以上采购项目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以上采购项目质保期1年。 |
2.3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2.4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以来)成功完成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3个品目)。
3.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8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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