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32 |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最高限价:26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40013901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A包 |
925000 |
925000 |
是 |
925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25000 |
2 |
Z20240013902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B包 |
925000 |
925000 |
是 |
925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25000 |
3 |
Z20240013903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C包 |
750000 |
750000 |
是 |
75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5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
A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1、舞阳县吴城镇漯舞路由西向东车道;2、西城区S241省道天官村由西向东车道;3、郾城区龙城镇由西向东车道;4、临颍县107国道商桥镇由南向北车道;5、临颍县107国道固厢镇由北向南车道)
B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1、经开区南环路由西向东车道;2、市区龙江路污水净化中心由西向东车道;3、市区龙江路污水净化中心由东向西车道;4、一体化示范区高速口由北向南车道;5、源汇区107国道小于由南向北车道)
C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1、召陵区漯周路青年派出所由西向东车道;2、召陵区漯周路青年派出所由东向西车道;3、移动式机动车遥感尾气检测车(2辆))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省市数据平台正常联网传输。 |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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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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