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基础【2012】11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2]1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
工程规模: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市政监理,从周铁站往东290m处ZQ010号墩(里程号为左K26+145.68)~太湖新城站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关的市政管线迁改、道路交通疏解、日常养护、土方外运、回填及因地铁建设需要实施的地铁沿线外围道路交叉口等大区域交通疏解节点改造
计划监理期限:6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01.0 万元
招标范围: 周铁站往东290m处ZQ010号墩(里程号为左K26+145.68)~马山站(含)~葛埭桥站(含)~太湖新城站(含)范围内市政道路、管线迁改和恢复及配套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缴费证明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经原发包人已书面同意变更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6日 15:00 时至2024年05月07日 23:59 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 9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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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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