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招标公告
2024-04-2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方(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能力要求:7. 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业主指定区域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1. 提供投标方(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 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或流通型企业。
3. 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4.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 品牌要求为:荷贝克、德国阳光、埃克赛德(GNB)。流通型企业要求提供品牌授权书原件。
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业主指定区域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6日15时30分至2024年05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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