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惠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配网带电作业施工中、低压发电车租赁项目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9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来宾市惠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配网带电作业施工中、低压发电车租赁项目框架采购,项目编号:YT2024-Np05S),采购人为来宾市惠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预计采购金额:8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来宾市
2.2项目概况:来宾市惠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配网带电作业施工中、低压发电车租赁项目框架采购,需租赁中、低压发电机组用于带电作业合同开展2024年低压保供电项目,按业主需求量提供中、低压发电机组。
2.3采购范围:租赁中、低压发电机组用于公司带电作业合同开展2024年低压保供电项目,按业主需求量提供中压发电车(10kV/1000kW)、低压发电车(0.4kV/50-400kW)。预计采购金额80万元,按实际租用产生费用结算。
2.4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之日12个月。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工作量达到约定工作量95%-105%时,即可提前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因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实际工作量达到约定工作量80%-100%的,则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供应商实际工作量未达到约定工作量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工作量达到约定工作量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因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延长期满仍未达到约定工作量80%的,则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未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或广西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生成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7)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00秒至2024年5月6日17时30分00秒在(登录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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