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动力电机测试台(含高低温箱)招标公告

2024-04-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动力电机测试台(含高低温箱)(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力电机测试台(含高低温箱)(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动力电机测试台(含高低温箱)

2.2数量:1项

2.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53号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

2.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1个月内运抵买方现场。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2.5.1买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2.5.2买方在预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验收款。

2.5.3买方在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在买方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终验收款。

2.5.4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等问题扣除了全部或部分质保金导致卖方预留的质保金不足上述预留比例的,买方有权通过扣除与卖方其他合同中货款的方式进行质保金补足,卖方对此应无异议。

2.5.5以上每个阶段付款方式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2.5.6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针对卖方享有的任何属实的账款、赔偿费用或其他债权的金额,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数额及拟扣除的债权种类。

2.5.7如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其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并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

2.6招标范围:动力电机测试台(含高低温箱)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含“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评标现场查验无效的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2套“动力电机测试台(电机最高转速≥16000r/min)”的实施业绩(按合同签订日期),并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货物案例的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2024年04月29日 23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