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长垣市分公司直播中心多功能会议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长垣市分公司直播中心多功能会议屏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长垣市分公司直播中心多功能会议屏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GZ240246HW0371-0009

2.3招标范围:购置多功能会议屏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

2.4 供货期限:3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规定的环保、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8)需提供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10)开标前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 30 日至2024年 5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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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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