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哈密煤电公司铁路专用线PC总承包工程项目铁路信号电缆招标公告
2024-05-05煤矿铁路专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境内,专用线自既有哈罗线巴特车站站房对侧罗中咽喉引出,以一组反向曲线偏向东南走行,设大南湖煤矿站,车站末端设置环形装车线。线路长度5.383km,本项目主要承担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煤矿发送煤炭运输任务,功能定位是:为企业货运服务的铁路专用线。电厂铁路专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境内,专用线自既有哈罗铁路花园子站站房对侧北端咽喉引出后转向东行进至电厂,设大南湖电厂站。线路正线全长4.866km。本项目主要承担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所需的煤炭运输任务,项目的功能定位是:为企业货运服务的铁路专用线。
主要施工内容有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场站工程、房建工程及站后三电工程。
2、报价须知
2.1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询价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需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2.2报价要求:报价为货物的到站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风险费、税金、利润等。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付款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开始备货,在扣除该批物资材料价值5 %的质量保证金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后12个月内),原则上甲方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验证合格后 3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批材料 40 %的价款, 该批物资材料价值 30 %价款在 6 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材料价值 25 %价款在 9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在该批货物验交合格,质量保证期满后按交验批次付清。货款支付完毕不免除销售方的质保责任。
2.4报价有效期:报价60天内有效。
2.5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报价。
3、询价文件获取
3.1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 5月8日15时00分
4、询价文件递交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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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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