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城三分公司清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06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2024年城三分公司清欠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QYD20240500771
1.3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收回欠费金额(万元)

佣金提成比例最高上限

不含税额(万元)

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万元)

税率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合同有效期

2024年城三分公司清欠服务项目

收回账龄4-12月的欠费 

115

20%

23

32

6%

33.9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收回账龄12月以上(不含12月)的欠费

30

30%

9

备注

本项目采取对“佣金提成比例”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

1.4  限价说明:本项目佣金提成比例最高限价详见1.3。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服务地点: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1.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 合同签订:按照采购结果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9 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催缴服务

1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欠费催收相关内容,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6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既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企业资质:应答人具有法律信函催缴能力,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应答人提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扫描件(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合作协议期限)及合作律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合作协议期限须覆盖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至2025年6月31日。

2、应答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备注: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均要求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其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通过2022年度审核。(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扫描件,其中副本扫描件须包括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

2.4 人员要求:应答人承诺中选后配备成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员工至少1人。

应答人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 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 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5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5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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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