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土地报件编制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2024-05-06

天全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土地报件编制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天全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土地报件编制

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天全县人民医院拟对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土地报件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土地报件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20240501

3.采购人:天全县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预算:1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天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土地报件编制服务,共计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同时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磋商文件自2024年05月06日上午9:00到2024年05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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