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独立工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山和关闭矿山综合治理及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05-06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泽惠城市建设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独立工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七台河市(具体情况以最终实际为准);
2.4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处、煤矸石山101处,治理面积共计251.95hm2,工程建设内容为削坡卸荷、护脚挡墙、废弃建构筑拆除、水坑回填、场地平整、运输表土、表土回填、土壤培肥、栽植乔木(樟子松)以及监测与管护工程。新增林地面积158.46hm2,修复耕地4.34hm2,新增耕地面积69.78hm2,林地提质改造10.73hm2,转型利用面积8.64hm2。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时驻派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92万。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4月其中任意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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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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